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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嘱请律师见证流程

来源:问法 时间:2023-08-29 04:41:22

一、遗嘱请律师见证流程

遗嘱请律师见证流程如下:

1.与委托人、与立遗嘱人签订协议并留下委托人、遗嘱人的身份证明、财产证明复印件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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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审查遗嘱;

3.为委托人作调查笔录;

4.见遗嘱人并为其做笔录;

5.为代书人、见证人做笔录;

6.做见证书、一式三份。委托人一份,律所备案两份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,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由其中一人代书,并由遗嘱人、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。

二、立遗嘱的形式有哪些

立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、代书遗嘱、打印遗嘱、录音录像遗嘱、口头遗嘱、公证遗嘱,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,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,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。

法律快车提醒您,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,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,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。

三、遗嘱继承人的范围

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有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;国家、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、个人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,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
(一)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

(二)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
本编所称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

本编所称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

本编所称兄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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